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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环保,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重庆
招标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项目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
2.2项目规模:建设规模1500吨/日。配置3??500t/d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一期规模为1000吨/日,二期规模为500吨/日。
2.3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75 天(日历天数)内。
2.4招标范围:厂区景观绿化(含硬景、软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范围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和造林绿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经营范围。
3.1.3业绩要求:2010年至今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
3.1.4提供近两年(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无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5年 5月13 日起至至2015年 5 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另行支付邮费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胡健
手 机: 18301594626
电 话: 010-5350269
邮 箱: 65146683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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