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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依照《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制定。
第一章 开设新版
第一条 本站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认为需要特定的讨论区来讨论某特定内容,在不违反开版原则的情况下, 可依规定在[New_Board]版提出开版的申请。
第二条 本站讨论区可分九类:
0) 信息发布区 -- [站务] [意见]
1) 环境科交流区 -- [学习] [交流]
2) 生态学交流区 -- [学习] [交流]
3) 特色讨论区 -- [专题] [讨论]
4) 技术应用区 -- [技术] [交流]
5) 学习交流区 -- [文化] [艺术]
6) 论坛也博客 -- [学术] [科学]
7) 绿韵咖啡厅 -- [闲聊] [感悟]
8) 绿韵城市论坛 -- [信息] [沟通]
第三条 开版原则
1. 新开的版面以能够活跃本站交流,促进本站发展为原则。
2. 不开设违反社会公德与良好风俗的版面。
3. 不重复开设性质相近或目的相同的版。 如果新版的主题含混不清,或者与已有的版面界限不明,可能造成网友发表文章不能确定对应的版面时,不予开版。
4. 内容过于生僻、狭窄,主题对本站不利者,不考虑开版。
第四条 一般版面开版的程序
1.发起:申请人,应先获得信息与网络中心的批准,然后在 [New_Board]
版以“[提案]成立...版”为标题发表文章,格式如下:
I . [主题] 中文版名:
分类目录:
II . [说明] 版面宗旨:
本版内容:
版面管理:
III. [提案人] User ID:
E-mail:
其中:(1) 中文标题不得超过12个中文字(24个字符位置)。
(2) 说明部份需说明申请版面的类别,且具体地说明开设新版的目的及版面经营的观念,需要写明删文原则。
2.连署:发起人必须使用真实的个人资料,且ID已经注册三个月以上。
连署需由连署人用自己的ID发文(包括id和email)表示支持或反对为有效连署,且连署人须为本站认证通过的使用者。同一连署人若有多个ID,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ID进行新版连署,否则该连署人所有连署均认为无效。每个人的申请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如果发现有拉选票,站务组可以直接否决该申请。连署人数至少30人。
3.提供范文:有效的申请必须提供至少六篇不同标题和内容的范文。
范文至少由三个人提供,每个人最多提供三篇。范文内容以200字以上为宜,且应能体现该申请的目的及经营观念。
4.版主申请:申请方法和要求见《中国环生态网论坛版主管理条例》。
5.提交:提案人须整理连署书,将所有连署人(包括支持和反对)整理成列表,列表每条信息均须包含ID,E-mail。以“[连署]成立...版”为标题发表文章正式提交申请。提交开设新版的申请必须包含版主至少一名。新版没有id申请当版主的,视为无效申请。
第五条 申请的版面是否开版,由站务组审定。申请书的[说明]、网友连署名单及
范文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 站务组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开设临时的或者永久性讨论区,并不受第八条所限制。
第七条 开版申请(或决定)应当贴在新版的第一篇,其和随后的文章,必须在精华
区内开一个目录存放,且不得删除。
第八条 系统区不接受任何新版申请,由站务组根据需要直接开设或关闭。
第二章 关闭讨论区
第九条 版面超过两个月没有版主的,版务管理员可以将该版设置为只读状态,直至有站友成功申请版主后方可解除只读状态。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关闭讨论区:
1. 版面的讨论内容和性质违反了逸仙时空BBS站相关管理规定或严重
偏离开版申请书(或版面主旨)的内容。
2. 版面长期处于萧条状态,经察看仍未改善。
3. 版面在实际内容上有重复性质,可考虑合并与关闭。
4. 临时讨论区的时效已过。
5. 在一年内,只读状态累积超过六个月则关闭讨论区。
6. 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必须关闭之讨论区,由站务组裁决。
第十一条 关闭讨论区由讨论区主管或版务管理员提出,经站务组和被考虑关闭的版的版主(副)讨论通过后,由版务管理员公布在[SYSOP]版,并决定是否保留讨论区的精华区以及决定把讨论区隐藏还是删除。
第十二条 讨论区关闭后,两个月内不得提起类似性质的新版申请。
第十三条 部分系统讨论区可由站务组授权成为“永久讨论区”,并写入本管理条例,不受上述规则约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条例中的“版主”非经特别说明,均包括正版主和见习版主、助理版主。
第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中国环境生态论坛所有,自公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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