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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制度] [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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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0: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环境生态论坛基本管理总规则

第一章 中国环境生态论坛基本性质

第一条 为了营造一个平等、自由、友爱的学习平台,方便大家就有关环境科学、生态学等方面的话题进行交流探讨,为了便于社区管理员维护论坛良好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 中国环境生态论坛(http://forum.eedu.org.cn)是独立、纯学术、非经营性、公益性论坛,隶属于中国环境生态网(http://www.eedu.org.cn)。本站用于教育和科研、学术探讨、知识及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并努力为环境科学、生态学等研究领域学术水平的提高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第三条 本总则依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制定。

第四条 本论坛相关问题由中国环境生态网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负责处理。

第二章 本论坛会员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关于注册问题: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的注册是免费的,注册过程非常简便。本论坛建议每位网友只使用一个ID。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及签名档: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及签名档;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6、图形符号名字。
  请提供有效的Email地址。如果您不想公开您的Email地址,可于注册后在个人属性中选择不公开。注册密码由会员自己保存,万一遗忘,可通过论坛密码提醒功能获取。如果您提供的Email地址无效,或者论坛密码提醒功能。

第六条  发帖注意问题如下:
1、发贴子时,请一定先选择话题,以方便大家浏览,如果您决定加密您的内容,请在标题前注明【加密】字样,让大家一目了然。本论坛有【原创】、【转帖】、【经验】、【讨论】、【求助】、【推荐】、【申请】、【建议】、等等话题供您选择,并请一定注意贴子内容是否与板块内容相符。
2、相关主题的帖子最好发在同一个话题之中,也就是以跟帖的形式发表,以方便查询与整理。
3、禁止以各种方式故意上提帖子!(包括发布无意义回贴,以及重复内容帖子等)如有发现将坚决删除相关论题。
4、在讨论过程中:
a、如果发生争执,务请各方克制,禁止使用过激性语言;
b、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
c、鼓励发表个人见解,借用他人理论应尽量注明来源,以避免误会;
d、理论联系实际,与网友分享经验,互惠互利。

第七条  中国环境生态论坛严禁发表以下内容:
  中国环境生态论坛会员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 中国环境生态论坛论坛不涉及政治话题,敬请各位网友谅解。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 产 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3、宣扬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邪教的言论;
4、宣扬暴力、迷信和色情淫秽的言论;
5、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6、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7、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8、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第八条   以下行为属于违例:
1、发表内容与本讨论区主题不符(讨论区主题请参阅论坛首页讨论区简介);
2、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
3、在技术类讨论区讨论盗版软件、注册码、软件破解 ;
4、纯属灌水,
5、未经同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
6、重复注册;
7、使用多个ID一拉一唱演双簧,骗取积分。
8、其他违反特定讨论区规则的行为;
9、短时间内大量发布转贴内容。
  凡属违例行为,管理员或版主有权编辑、转移、锁定甚至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积分,以示警告。屡屡违规者,管理员将注销其注册名并阻止其登录IP.

第三章 本论坛坛规的说明与修订

第九条 本论坛坛规是为建立本站良好秩序,保障本站用户权益,促进对外联系,维护本论坛信息畅通交流而制定的。分为总则、条例、细则三部分。
       站规总则为本站管理运作之根本,用于说明本站性质,基本规则,机构设置, 用户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条例为各项具体执行规定,主要包括帐号管理、讨论区管理、版主管理、站务 管理、权限管理、站规修订等各方面的具体方法。
       细则作为对条例的补充解释,包括对条例的细节说明、各项临时规定、试行方法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临时规定和试行方法待完善后可补充到条 例中。

第十条 本站开设专版接受所有正式用户对本站站规的条例和细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条例和细则的合理性、严密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站规讨论版版主整理后提交站务组讨论。与总则冲突的提议将不被接受。站规总则的修订只可由站务组发起,不接受一般用户的修改提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站如因系统维修而需休站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预期与抗拒的事件而导致休站,于休站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站正式用户在本站原创发表的文章,其版权归用户本人所有;本站精华区的用户原创文章,其版权归用户及本站共同所有,未经用户口头或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用于商业目的。
       本站正式用户转载他人文章,应注意标注作者名,若作者匿名,应尽量标注出处。转载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任何媒体的新闻报道及评论,以
及用于学术交流、讨论的文章转载或其他类似行为,均属用户个人行为,本站不承担相关违反版权及其他可能的侵权行为责任。

第十三条 本站用户在本站行为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规则由中国环境生态论坛制定、修订并解释。本规则自2006年3月3日起实行。
发表于 2006-5-8 16: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我将遵守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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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1 20: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知道了: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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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17: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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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11: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收到,开阔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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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0 10: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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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0 14: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yes,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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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09: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同路中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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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1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感谢大家的支持!!欢迎常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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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16: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中国环境生态论坛管理总规则(暂行)

读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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